2008/02/21

枉顧持卡人權益的花旗信用卡

昨天晚上下班回到家裡,發現桌上擺著這個月的信用卡帳單,打開一看,發現繳款日期上標注著「立刻繳款」四個字,除此之外還寫了一大堆我看不懂的東西,細看內容才發現是因為上個月的帳單 235 塊錢我忘記去繳,以經過了繳款期限,所以銀行要我立刻去繳錢!因為對內容有疑異,所以打電話到花旗去問,這通電話不打還好,打去才發現我的卡居然被停掉了!靠........有沒有搞錯呀?就只為了 235 塊錢忘記繳就停我卡?我的信用情況又不是不好,每次帳單來不管刷多少錢,我都是在繳款期限內全額繳納,沒有拖欠銀行半毛錢,就只有這次不小心忘記繳而已,但是他們這種方式,搞得好像我付不起刷卡費用一樣!



好啦!就算忘記繳錢是我的錯好了,但是花旗卻完全沒有通知我沒繳錢這件事情,他們有我的住家電話、辦公室電話、行動電話、住址、電子郵件信箱........我所有的連絡資料都有了,但是他們有嘗試通知我嗎?沒有!!就算拿響應環保或節省成本而省略書面通知當理由好了,至少可以打電話或發個電子郵件吧,但是他們這麼做了嗎?沒有!!如果不是聯絡需要,那花旗要我這麼多資料要幹啥?更離譜的是他們連要停卡這麼嚴重的事情,居然也沒有想到應該要通知持卡人一聲!我平常只使用這張卡,萬一停卡這段期間,我拿著它去消費,然後由店員告知我因為被停卡,這是多麼丟臉的一件事情,又或是這段期間我人在國外,需要用卡的時候才發現不能刷,到時候不就得跟老外在那邊雞同鴨講,我的英文程度又破得可以,萬一不幸被誤會當成盜刷,那不就得進警察局了嗎?如果真的發生了這些事情!那我是不是可以像花旗請求損害名譽的賠償?

這件事情已經搞得我很不愉快,更扯的是花旗的客服人員居然堅持我必須先繳款才能回復使用卡片!現在是怎樣?銀行權益需要被保護,我們這些持卡人的權益就可以被忽略不予理會是不是?沒關係!今天早上我已經把錢繳了,等確定下個月沒有帳單之後,我就把卡給剪了寄回去,了不起我換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就是,花旗卡提供的優惠又有比其他銀行的信用卡吸引人,刷它只是因為習慣使然,既然銀行不尊重我,我為什麼要繼續使用這張信用卡?

奉勸各家銀行!台灣會造成雙卡風暴,還不都是因為你們為了自己的利益鼓吹消費和發卡浮爛所造成,結果當然就是你們多了一大堆的呆帳,這是你們自作自受,因為這個結果而限縮對正常持卡人的服務,或是把我們都當作賊一樣防,不尊重我們!最後倒楣的一定是你們自己,社會越來越走向消費者取向,如果你們不能提供好的服務(你們到底知道不知道什麼叫做感動服務),那我們消費花現金就好了!申請信用卡要做什麼?被你們搞到臉丟到國外去嗎?那還是省省吧......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